受文者:彰化縣政府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4月28日
發文字號:總處培字第1123026082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
: 附件:
主旨:本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,有關實 施不支薪疫苗接種(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)假一案,自 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知照。
說明: 一、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 指揮中心)112年4月27日肺中指字第1124100187號函辦 理。
二、配合自112年5月1日起,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 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,指揮中心同日解編,爰停止適用旨 揭本總處110年5月6日函。
正本: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[含行政院秘書長,不含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]、不當黨產 處理委員會、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、各直轄市政府、各縣市政府、各直轄市 議會、各縣市議會 副本: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、銓敘部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綜合 規劃處、給與福利處、人事室